海外生活分享 根据教法规定,有八种人有资格获得赈济的施舍,适用于则卡特(天课)的分配对象,根据是《古兰》的启示:“赈款只归于贫穷者、赤贫者、管理赈务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不能还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这是真主的定制。”(9﹕60) 学者们对以上八种合格接受施舍的人是否都适合于接受开斋捐有争议,概括为:第一和第二种困窘者是毫无疑问的当然受惠者,其它的人都可以列为非重点对象。例如第七种“为主道工作者”,所能概括的内容十分广泛,如伊斯兰学者、穆斯林教师、清真寺阿訇和志愿宣教者,都可以归于此类。 伊斯兰法学各派都一致同意,开斋捐可以由纳捐人直接向受惠的贫困人施舍,也可以交给收捐人作总体规划和处理,但是,受委托的收捐人必须是信仰坚定、人格可靠的人,要防止诈骗份子盗窃善良人的财产。穆斯林国家政府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收集,一般的清真寺也有专门的委员会负责这项工作,他们是代表组织为穆斯林社会服务,是可以信得过的。 官方小二哥 2023-09-18 0 评论 0 喜欢